编者按:碧蓝的天空、如茵的草坪、清新的空气、缀露的鲜花、古老的城堡,加之上帝的音乐使者——施特劳斯家族创作的美妙乐章,营造出了充满无限浪漫的奥地利。本期“国际经纬”带您领略“音乐天堂”奥地利的烟草香……
“音乐天堂”的烟草香
——奥地利烟草概况
郑富钢
烟草专卖历史及管理体制沿革

奥地利的烟草专卖制度可谓一项古老的制度,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1784年5月8日,奥皇约瑟夫二世发布了第一部烟草专卖法,从此烟草采购、生产、销售属于国有,不准私人经营。经国家批准,成立了奥地利烟草总公司,它负责烟草专卖和经营,下辖18家子公司。1995年奥地利加入欧盟后,根据欧盟的法律规定取消了专卖法,对烟草行业实行私有化。通过招标,将奥地利烟草总公司出售给英国加莱赫公司。奥地利保留了对卷烟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的法规,由财政部所属的奥地利烟草零售专卖管理局监督管理烟草行业(管理机构见图一)。

奥地利烟草法规的内容包括烟草税收税率、对烟草广告的限制以及欧盟法律有关烟草的规定等,并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吸烟。比较特别的一项规定是,作为福利事业,只有残疾人及其家属或贫困人口可以注册为卷烟零售商,其他私人不得经营卷烟,还规定了销售区域。
奥地利所有烟草企业有一个共同的代表者就是奥地利联邦商会烟草分会,其职责是:(1)关注有关烟草法律和政策;(2)与联邦政府共同解决烟草商与政府之间的矛盾;(3)负责整个烟草产品的调配和均衡分配份额;(4)与各工会协商企业与个体商户的利益问题;(5)新的个体经销商的登记与批准;(6)为烟草会员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奥烟草分会在烟草体系中的位置见图二)

烟草行业概貌
奥地利烟草现有1个总公司,9个批发企业,全国有8000个卷烟营销户,其中3000个专营卷烟户,5000个兼营户,每年共销售卷烟150亿支(其中奥产卷烟占42%),营业额为52亿欧元。烤烟型卷烟基本无市场。
奥地利烟草总公司隶属英国加莱赫公司,下设1个批发企业(维也纳烟草分公司)、3个卷烟厂、1个雪茄烟厂和6个储存库。其中林茨卷烟厂年产190亿支卷烟,共350种规格;海因堡卷烟厂年产160亿支,共160种规格。两个卷烟厂都是现场生产点,其原料供应、卷烟配方、产品销售、财务决算都由总公司负责。工厂设有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技术部、质量检测部和财务部,管理人员30人,员工300人左右;主要设备是普罗托斯90S和豪尼的制丝、包装设备。卷烟生产使用的烟叶95%以上从美国、巴西、津巴布韦、希腊、土耳其等国进口。奥地利本土种植白肋烟100公顷,产量150吨左右,提供原料不足总量的5%。奥地利烟草总公司并入加莱赫公司后,卷烟总产量为380~400亿支,30%供应奥市场,70%供应德国、英国、希腊、南斯拉夫等市场。
奥地利全国共有9个卷烟批发企业(均是经财政部注册批准的私人企业),其中奥地利烟草总公司下属的维也纳烟草分公司以批发卷烟和进口卷烟为主,下设6个分公司,通过网上或电话订货,直接向零售商供货,占有98%的市场份额。其他批发企业也可从事烟草进口,但以批发雪茄烟为主,批发少量卷烟,通过邮局向零售商供货。
3000个专营卷烟户按区域合理设置,只能从9个批发企业进货,其批发价格低于兼营零售商,同时可以销售邮票、报刊、电话卡、彩票等规定商品,每户年销售额平均为28万欧元左右。兼营零售商从专营零售商处进货,出售卷烟的价格可以高出专营零售商,但最高不得超过20%。各零售商不得跨地区销售。
税收、价格及烟草控制
烟草税收占奥地利财政收入的10%。卷烟税率为48%,雪茄烟税率为44%。奥烟草行业的卷烟税由批发商和零售商缴纳,批发商缴纳57%的税,专营卷烟零售商缴纳20%,兼营零售商缴纳10%。税率每两年变动一次。奥地利执行欧盟统一的关税税则,在欧盟国家内实行零关税,对于欧盟以外的国家还要再加关税,因此外烟很难进入奥地利市场。
奥地利卷烟价格每包一般在3.5~4.5欧元之间,差价比较小。全国卷烟价格统一,在实行专卖以前,卷烟价格由财政部规定,向社会公布;取消专卖以后,由奥地利联邦商会烟草分会与各烟草商协商后报财政部,最后向社会公布。以一包3欧元的卷烟为例,卷烟价格由三部分构成,其中综合税收占2.19欧元,零售商占0.45欧元,生产批发占0.36欧元。
奥地利有人口815万多,吸烟人口占31%,多为女性。卷烟零售户负责严格执行控制16岁以下青少年吸烟的有关法律规定,例如不得向青少年出售卷烟等。零售户店铺附近可以做烟草广告,设自动售烟机。规定报刊中的一页可以作烟草广告。机场、餐厅等公共场所设置专门吸烟区,但与非吸烟区无明显隔离。按欧盟规定,奥地利卷烟产品的焦油量控制在12毫克/支以下,尼古丁在1毫克/支以下。
几点思考奥地利烟草行业从专卖到自由市场经济下的部分专卖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体制和管理模式,给中国烟草的发展以启发和思考,其中某些方面很有借鉴意义。
1、对烟草控制的必要性、有效性及加强行业自律问题。由于烟草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需要控制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卷烟作为特殊商品仍然要由国家进行专卖专营的控制,同时也要加强对国际贸易的控制,坚决打击走私,加强对零售户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也是必要的。控制应以法律为基础,由政府分级监管,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等组织对烟草企业、卷烟批发商、个体零售商的沟通、协调、代言作用,倾听和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按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合理控制、加强自律,使行业更加有序稳定地发展。
2、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推进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的充分、有序的竞争。工业企业逐步改制为生产点,由总公司统一供应原料和组织销售,从而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卷烟生产成本、人力成本。而各批发企业之间能够跨地区供应卷烟,促使其提高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降低物流和销售成本。
3、高度重视税制改革。税率调整要适时进行,才能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产品结构的调整。税收在生产、批发、零售不同环节要按不同的比重征收,才能更加有效地规范经营行为,解决体制上存在的问题。降低关税税率必须要慎重,应当在与本国相关的经济区域内外有区别地进行调整,以防止外烟的倾销。
4、逐步提高价格的透明度。全国各类卷烟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要逐步统一,并通过协商机制,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定价,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利于管理和监督。
5、正确看待一些技术指标及标准。卷烟的焦油量和尼古丁量的控制按照欧盟的标准是比较合理的。不应盲目追求过低指标,或者不切合实际地追求降低有害成分,使卷烟成本不堪重负。(摘编自2003年4月《中国烟草赴欧洲培训团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