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年来,烟草集毁誉于一身。好抽烟的人们在吞云吐雾中享受着美妙的时刻,比如它可以提神。但几乎是在同时,人们发现烟草对人的身体有一定害处,可以引起一系列的慢性病,因此,反烟的呼声也此起彼伏。一方面是烟草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是反烟运动一次次的高涨,双方的斗争持续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刑、税:禁不住烟草的发展
早期的控烟主要是通过寓禁于刑和寓禁于征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也使吸烟之风达到了高潮。
1492年,哥伦布发现阿拉韦克人,并接受了馈赠的烟叶。哥伦布的船员拉齐奥·吉雷兹注意到土著人点燃烟叶,并吸入产生的烟。他亲自尝试了一下,并由此成为欧洲第一位确定的吸烟者。回国后,邻居们对他嘴里冒烟惊讶万分,并肯定他是魔鬼附身,宗教法庭把他投入了监狱。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寓禁于刑的案例,在当时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烟草虽然在人们口中被形容得毛骨悚然,但它作为一种活生生的事物,仍被推到了人们面前。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烟草在欧洲的很多国家流行开来,上流社会的一些贵族甚至把它当作标志身份的时髦来看待。17世纪初期,英国女王詹姆斯一世将一个叫沃尔特·罗利的贵族送上了断头台,原因是他吸烟;随后又将一个叫司徒雷德的贵族给予充军的处罚,因为他在英国国会里写了“所有的烟草全是天国来的”这句话。此后,俄国、奥地利等国国王都明令禁止吸烟,更有甚者,土耳其颁布了一道禁令:凡吸烟者,杀无赦。一个月后,在伊斯坦布尔市中心,100名吸烟者因吸烟而被处决,其后每月处决一批,禁烟4年,处死者近万人。
中国也是如此,明思宗颁布禁烟令并规定:凡私种者或售于私人者,不论多寡,均斩首示众。崇祯皇帝也下令对种植、吸食烟草者予以严惩。乾隆十六年颁布的禁令中写到,民间不许种烟,商贾不得贩卖,违者与通敌同罪。
在古代和近代禁烟当中,寓禁于刑的事例不胜枚举,甚至在当今社会中,有的国家依然采取这种方式禁烟。如马来西亚的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在禁烟区及公共交通场所吸烟除罚款2000美元之外,还将判处2年以上的监禁。
早期寓禁于征的典型事例发生在1604年,英国女王詹姆斯以其强硬的态度取得反吸烟运动的坚强地位,她亲自起草并颁发了著名的《讨烟檄》。文中说:“你应该毫无羞愧地抛弃这污秽玩意儿,接受它是不可饶恕的愚蠢,使用它是天大的过错。它是一种伤目、刺鼻、害脑、坏肺的丑恶东西。”为配合禁烟运动,国王詹姆斯将烟草的进口税由原来的200%提高到4000%,下令禁种、禁买烟草,禁止从西班牙、葡萄牙输入烟草,并派人捣毁了烟店和烟田。
寓禁于征的做法在以后的日子里得到很多国家仿效,各国政府都以征收丰厚的烟税充实国库,这为各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现在世界上土耳其、印度、保加利亚、波兰、加纳、毛里求斯、坦桑尼亚、澳大利亚等国的烟税均超过了100%,有的甚至达到300%。
通过刑罚和重税,烟草长期处于一种艰难的境地,但是正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培植了烟草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工业的兴起,以及后来对于烟草禁控的松动,烟草不断地发展了起来。19世纪出现了雪茄烟,19世纪下半叶又发展了手工卷烟,随后是机制卷烟,使吸烟者更为方便。“一战”后,吸烟在全世界有了普遍发展。“二战”后,卷烟工业机械化进步神速,吸烟率上升更快。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在16岁以上的男性中,吸烟率高达75%,这是历史上吸烟之风最盛的时期。
立法:烟草行业合法化
封建君主时代末期以及资本主义初期,西方一些国家出于巨大经济利益的考虑,纷纷实行了烟草专卖制度,其中包括法国、西班牙、奥地利等国。法国是最早实行专卖体制的国家,迄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1674年,路易十四在凡尔赛宫发布命令,鉴于烟草已经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决定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烟草专卖制度的初衷是控烟,比如它限制烟草的种植、销售、进口、出口等,但是同时,它又使烟草在合法、有序的态势下稳定地发展。
随着吸烟与反吸烟的斗争,特别是吸烟与健康的讨论不断增多,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吸烟加以限制。如:禁止吸食、经营烟草及其制品的场所、区域、时间和吸烟年龄;禁止卷烟广告及卷烟赞助活动;规定包装上必须有健康警示语并标注焦油含量等。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所属欧、美委员会通过决议:吸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禁止在世界卫生组织开会的场所吸烟。1983年,在加拿大温尼伯召开的第5届“吸烟与健康”国际会议上规定,含有20毫克/支以上焦油的卷烟,在世界范围内停止生产与出口。所有卷烟及烟制品应注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并明确标出焦油、尼古丁、一氧化碳的含量。1989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卷烟焦油量的限制》草案中明确规定:“在欧洲共同体区域内销售的卷烟从1992年12月31日起,最高焦油量限制在15毫克/支以内。到1997年12月31日,最高焦油量限制在12毫克/支以内。”此草案得到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法律上的认可。
另外,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还实施了烟草危害赔偿法。1997年8月美国烟草商与佛罗里达州达成和解协议,愿意赔偿113亿美元以弥补烟草所造成的危害;1998年5月,美国烟草商承认卷烟对健康有影响,同意向明尼苏达州的居民支付60多亿美元的赔偿;1999年4月,俄勒冈州法院裁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须向一名患肺癌死亡的卷烟消费者家属赔偿8100万美元,这是历史上单一卷烟消费者所获得的最高金额的赔偿。这种要求烟草公司进行赔偿的风气已有逐步扩散之势。2000年7月,佛罗里达州法院裁决包括菲利普·莫里斯、雷诺和布朗·威廉姆森公司在内的烟草公司应向佛罗里达州数十万受害者支付1450亿美元的赔偿。这个金额可以和几个欧洲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相媲美,是被告几家烟草公司净价值总和的18倍之多。这成为美国历史上金额最高的赔偿案。但是,经过上诉法庭3年的调查,称该集体索赔不合法,因为根据美国法律,烟草和健康案件不使用集体诉讼。2003年5月21日,该法庭推翻了这项索赔案件,这使美国的烟草行业松了一口气。
公约:全球性的控烟运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烟草的危害也认识得越来越多,反烟的斗争也就更加激烈,并逐步走向全球化。
 广东省汕头市5万名中小学生高举标语和反吸烟长卷上街宣传。
“世界烟草和健康大会”开始于1937年。1997年8月,第10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103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 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围绕“烟草:不断蔓延的瘟疫”这一主题,比较全面、深入地交流了烟草的危害性、烟草与妇女、烟草与青年、烟草与宗教、烟草贸易与走私、烟草广告限制、烟草与体育文化活动、烟草诉讼与法律、世界烟草流行趋势、控烟政策和措施等许多方面的情况。
1988年4月7日是世界第一个无烟日,提出“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口号。1989年5月31日是世界第二个无烟日,主题是“妇女与烟草”。以后每年的世界无烟日都定在儿童节的前一天,以便提醒人们注意烟草尤其是对儿童的危害。在世界无烟日的基础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丹麦、英国、法国、墨西哥、德国、加拿大、美国、阿根廷等国都规定了本国的戒烟周和戒烟日。
 1990年2月27日,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在北京成立。
 1986年8月8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合作中心在北京成立。
为了使人们充分了解烟草对健康的危害,特别是从根本上杜绝青少年吸烟,各国都成立了“吸烟与健康协会”,政府及宣传机构也大量列举吸烟有害健康的罪状,不断公布吸烟有害健康的调查报告和科研成果,通过文艺作品宣传禁控吸烟。可以说,禁控之风声势浩大,从四面八方而来,无孔不入。
2003年5月21日,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的192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成为世界控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公约》明确指出了吸烟的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统计,目前全球每年有490万人因吸烟而死亡,如果不加控制,到2010年,吸烟致死的人数将增加一倍。《公约》要求各国至少应该以法律的形式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赞助国际活动和烟草促销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制品,在卷烟盒上用30%至50%的面积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以及禁止使用“低焦油”、“淡味”词语等。
由于烟草行业关系到各国的实际利益,世界卫生组织各成员国代表经过3年6轮的艰苦谈判才达成一致。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把2003年5月21日称为“历史性的日子”。这是她自1998年7月上任以来就一直追求的目标。现在她终于在今年7月卸任之前完成了她的心愿。有关人士认为,《公约》的签署,以及其后陆续出现的议定书的谈判将对世界烟草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