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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3年06月20日出版  第12期  总第258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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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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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事记

(一)国际方面

1996年5月,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49.17决议,提出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1998年5月,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选举布伦特兰为总干事,她同年7月走马上任,《公约》的制定进入实质性阶段。

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WHA52.18决议,授权WHO启动《公约》制定。

1999年10月,《公约》第1次工作组会议召开,开始起草最初草案。

2000年3月,《公约》第2次工作组会议召开,对最初草案进行修改。

2000年5月,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53.16决议,支持《公约》的制定,决定开始政府间谈判。

2000年10月,《公约》听证会举行,政府间谈判机构第1次会议召开。

2001年5月,第5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54.18决议,强调烟草控制过程中的透明度,政府间谈判机构第2次会议召开。

2001年11月,政府间谈判机构第3次会议召开。

2002年3月,政府间谈判机构第4次会议召开。

2002年7月,第一份较为完整的《公约》文本出台并在网上公开。

2002年8月,非法烟草贸易国际问题会议在纽约召开。

2002年10月,政府间谈判机构第5次会议召开。

2003年1月,新的《公约》文本公开。

2003年2月,政府间谈判机构第6次会议召开,《公约》文本最终确定。

2003年5月,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56.1决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获得通过。

(二)国内方面

1999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提交了“关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框架协议》有关情况的报告”。

1999年10月,卫生部、财政部、外交部等部门组团,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公约》第1次工作组会议。

1999年12月,国家经贸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公约》研讨会。

2000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吸烟与健康”国际研讨会。

2000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派代表团以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听证会,并发表了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公约》的意见。我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第1次谈判,以及以后的历次谈判。政府代表团单位有: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外交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

2001年3月,参加谈判的政府代表团成员赴云南、贵州考察“两烟”生产。

2001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青岛组织召开“吸烟与健康”国际研讨会。

2001年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约》对案研究小组成立,并在昆明召开了第1次会议,研究第3次谈判对案。

2002年1月,对案研究小组第2次会议在曲靖召开,研究第4次谈判对案。

2002年2月,国家局派代表团参加了在奥斯陆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控烟咨询委员会第4次会议,并作题为“中国烟草行业在卷烟降焦减害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未来的工作思路”的发言。

2002年6月,参加谈判的政府代表团成员赴湖南考察“两烟”生产。

2002年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派员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在纽约召开的非法烟草贸易国际问题会议。

2002年8月,对案研究小组第3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研究第5次谈判对案。

2003年1月,对案研究小组第4次会议在昆明召开,研究第6次谈判对案。

2003年3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对《公约》中文文本进行认真的审校后,正式提交世界卫生组织。

2003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兼卫生部部长吴仪为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魏侠利 整理)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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