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工安置问题
挂杆复烤企业大都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职工安置的具体办法和途径上,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安置。对企业的在职正式职工,原则上应按照有关政策实施一次性安置,并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根据基层烟叶收购站、卷烟工业企业、打叶复烤企业、专卖稽查、卷烟销售网点及三产企业的实际需要,培训后再充实到上述岗位;对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由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移交地方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企业的长期合同制工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不是独立法人的挂杆复烤企业的人员安置要与所属工商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一起进行,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统一分流安置。
(二)债务处理问题
挂杆复烤企业的债务负担重。由于大部分挂杆复烤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它的债务必然要由所属工商企业承担,给所属工商企业造成很大的负担。有的挂杆复烤企业在与分、县公司的混合债务中,还含有难以处理的职工集资、欠烟农款、信用社贷款等敏感债务。还有的挂杆复烤企业大量欠烟草公司烟叶款,关闭后将导致相关烟草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对挂杆复烤企业的债权债务,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各有关省局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所有挂杆复烤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真实数据,了解债权人、债务人情况,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研究提出关停挂杆复烤企业的途径,确定关闭、破产或转产的方案。对关闭企业库存的原烟、复烤烟叶等烟草专卖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烟草专卖品流入非法烟厂。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亏损严重、符合企业破产条件的挂杆复烤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不是独立法人的挂杆复烤企业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权利和义务,在资产尚未分离的情况下,走破产程序对所属企业影响很大,应该采取转产或关闭的办法。对涉及敏感债务问题一定要慎重处理,要妥善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三)设备、厂房和土地的处理问题
目前有不少挂杆复烤企业已经停产,但设备没有处理,有的是因为设备抵押给银行了,有的采取了异地封存。要妥善处理挂杆复烤企业的设备,对通用设备可以经过资产评估后进行变卖,变现收益用于职工安置;对烟草专用机械一律予以销毁,防止流入非法烟厂;对可再利用的土地、厂房、仓库,凡建设时属征用土地的,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将土地、厂房、仓库变现后用于职工安置;凡建设时属划拨土地的,应尽可能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允许土地拍卖所得用于职工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