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至24日,全国烟叶交易会在中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会上签订了2002年度省际间烟叶购销合同、加工合同以及2003年度省际间烟叶购销协议。会议期间还召开了省级局首席代表座谈会,听取各省对烟叶交易的意见和建议。
一、本次烟叶交易会主要特点
按照行业“经济运行三年规范目标”,2000年起烟叶交易集中统一在中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今年已是第三年。在总结前两年经验、不断改进的基础上,今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工商会员代表积极配合,烟叶交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真正开成了一个秩序良好、交易规范、会风端正、成果明显的大会。本次交易会突出表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烟叶交易进一步规范,交易效率明显提高。从计划衔接、填写合同打印单到打印合同、鉴章、合同查询等一套交易程序顺畅合理,各环节安排有序,交易场地集中、宽敞,工商会员代表业务熟练,整个交易期间没有出现排队拥挤现象,交易进度加快,交易效率提高。通过关系买卖烟叶明显减少,交易会会外人员(县公司人员)少于往年,烟贩子插手现象基本杜绝,交易环境得到净化,这充分表明国家局深化烟叶流通体制改革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规范了烟叶交易。二是烟叶市场化进程加快,交易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质量竞争。烟叶交易期间工商会员单位平等协商,产区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靠质量争取市场。一些主要调出省主动拿出市场需要的等级烟叶,巩固扩大市场;市场呈萎缩的地区感到质量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只有下功夫提高烟叶质量,满足市场需求才能保证烟叶生产稳定发展,这样促进了烟叶市场化进程,已向烟叶大市场迈进。三是烟叶交易质量提高,交易成果显著,基本符合实际。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本年度烟叶购销合同、加工合同以及明年烟叶购销协议签订工作顺利完成。其结果基本接近烟叶生产实际,完全符合国家局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和进一步深化烟叶流通体制改革、规范烟叶工作的要求。从交易情况能够明显看出烟叶市场需求趋势。从签订合同、协议的数量、等级结构上看总体符合烟叶生产实际,陈烟库存进一步消化。
二、烟叶交易的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会签订的本年度烟叶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和明年的烟叶购销协议,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变化趋势,卷烟工业企业对烟叶等级结构的要求,以及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进展情况。
1.烤烟购销合同总量略偏大,长江以南产区烟叶市场稳步扩大,长江以北烟区调出困难,市场呈萎缩趋势
工商会员单位签订2002年度烤烟购销合同1747万担,比去年1698万担增加49万担。晾晒烟购销合同数量为79万担,比去年93万担减少14万担。西南烟区烤烟调出量明显增加,其中云南调出548万担,贵州383万担,重庆106万担,四川97万担,调出量都比去年增加10万担以上;福建调出145万担,比去年增加6万担。黄淮烟区调出量继续减少,卖烟困难,东北烟区调出量也有所下降。山东调出量32万担,比去年减少11万担;河南141万担,比去年减少4万担;安徽3万担,比去年减少1万担。吉林省调出量减少3万担。
总体来说,长江以南产区烟叶市场仍在稳步扩大,长江以北烟区市场呈萎缩趋势。西南烟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调出量占全国的65%,比去年增加1个百分点。福建省的调出量占全国的8.3%。黄淮烟区(河南、山东、安徽、陕西)调出量占全国的11%,比去年调出比例减少2个百分点。东北烟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占5.7% 。
2.烟叶供需等级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上等烟需求比例34%,下低等烟需求比例在7%以内
全国签订上等烟合同591万担,占34%;中等烟1039万担,占59%;下低等烟117万担,占6.7%.其中云南调出上等烟比例17%,贵州40%,重庆52%,四川37%,河南47%,山东35%,福建26%,黑龙江34%,吉林43%,辽宁44%。主要调入省的上等烟比例要求较高,浙江调入上等烟比例53%,湖南50%,江苏43%,上海40%。除河北、海南要求调入的下低等烟比例略高一点,其他大部分省调入比例控制在7%以内。
尽管产区把调整结构作为工作的重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卷烟需求还存在差距。去年全国收购上等烟比例为29.5%,中等烟60.3%,下低等烟10.1%。相比而言,上等烟还差4个百分点,下低等烟多4个百分点。结构调整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3.原烟合同量明显增加,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进展进一步加快
今年签订的原烟(初烤烟)合同826万担(比去年原烟合同量462万担增加近一倍),占全部烤烟合同量的47%,比去年的27%增加20个百分点;复烤把烟合同量541万担,占31%,比去年减少25个百分点;复烤片烟合同量379万担,占22%,比去年的17%增加5个百分点。甘肃、广西、上海调入原烟合同量达到70%以上,河北、浙江、福建、四川、深圳、湖北、广东、河南调入原烟合同量超过50%。原烟合同量接近一半,充分说明各省对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认识统一,狠抓落实。加上省内的原烟交接、委托加工数量,估计今年可以完成国家局确定的原烟交接、委托加工数量达到80%的目标。
4.省际间烟叶加工合同数量增多,积极消化陈烟和出口转内销烟叶
今年省际间烤烟加工合同数量达129万担,晾晒烟加工合同10万担,比去年增加较多。委托加工企业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省的卷烟企业,加工单位主要集中在安徽华环、山东诸城、河南天昌、贵州南明等打叶复烤厂。签订陈烟合同量为239万担,其中上等烟占18%,中等烟占56%,下低等烟占26%。主要调出省份为云南121万担,贵州50万担,河南23万担。这对消化库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进出口系统签订出口转内销烤烟合同21万担,晾晒烟合同3万担。
5.各省签订烤烟购销协议认真负责,购销协议反映出烟叶市场仍在不断变动,结构矛盾依然突出
本次交易会签订2003年度烤烟购销协议共1743万担,与今年的购销合同总量基本相当。而去年签订的2002年度协议数量高达1879万担。这主要是省级公司认真负责,供需双方市场意识增强。工商单位充分认识到协议是国家制定烟叶收购计划的依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签订了明年的购销协议。从协议数量来看,东北烟区下降较为明显,其中黑龙江协议数量56万担,比今年合同数量减少7万担;吉林减少2万担,辽宁基本稳定;西南烟区保持总体上的稳定,但云南、贵州协议调出量分别减少了40万担和10万担。协议数量增加较大的是福建省,达到170万担,比今年合同数量增加近30万担。湖南协议数量也有所增加。烤烟购销协议要求的上等烟比例为37%,比今年合同要求比例增加约4个百分点;中等烟57%,比今年减少2个百分点;下低等烟6%,比今年减少1个百分点。
会上还签订了2003年度晾晒烟购销协议66万担,比今年晾晒烟合同数量79万担减少13万担,说明晾晒烟需求有所下降。
协议数量及等级要求反映了烟叶市场需求的变化。东北烟区市场份额进一步减少。卷烟对上等烟需要更加突出,烟叶结构性矛盾将是近一段时期的主要矛盾。
三、烟叶交易中反映出的问题及建议
本次交易会反映出烟叶生产经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卷烟企业上等烟比例需求过高,给烟叶生产带来较大的压力,也使合同履约存在一定的难度。一些产区签订的购销合同上等烟比例在40%以上,这与这些产区的实际生产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合同很难执行。
2.长江以北产区烟叶销售困难,烟叶市场份额呈萎缩趋势,烟叶生产布局调整步伐要进一步加快。尤其是零星分散产区的烟叶种植规模小,形不成市场份额,卖烟越来越困难。
3.“两烟”挂钩搭售问题较为突出。个别烟叶销路好的产区,销售烟叶时提出帮助销售卷烟要求;少数烟叶销路不好的产区,通过购进卷烟来销售烟叶;部分卷烟企业购买烟叶时必须销售卷烟等,这些不公平的交易行为阻碍了烟叶大市场形成。
4.个别省级公司由于卖烟难,干预本省卷烟企业购进烟叶,强调使用省内烟叶,控制省外烟叶购进数量,干扰卷烟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此个别烟厂反映强烈。
各省的代表还对搞好烟叶交易提出了一些建议:要完善制度措施,提高烟叶购销合同履约率;一些卷烟厂库存烟叶结构不合理,建议研究相互进行调剂办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库存;原烟交接、委托加工中由于烟叶上市集中,部分地区烟叶水份偏高,要及时安排打叶复烤,来不及打叶的原烟要考虑建设控温仓库或保留部分挂杆复烤设备,以免烟叶出现霉变损失。同时,烟叶质量和价格应进一步稳定,建议国家局仍要制定片烟调拨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