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仪:中国将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吴仪日前在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座谈会上表示,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将保持吸收外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连续性,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据悉,国务院近30个部门已清理了法规2300多件,其中废止了830件,修订了325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19万多件已废止、停止执行或修改。
★ 国务院: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实施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第36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10月15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共分9章113条,在加强税收征管,防范纳税人逃、漏税方面,增加了一些条款,并对法律责任作了更严厉的规定。此外,新《实施细则》还对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非法避税行为作了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
★ 国税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实施
日前,国税总局通过并发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并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200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呆账损失或提取的呆账准备,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依照本办法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 外经贸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实施
11月1日,外经贸部制定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将正式实施。《调查规则》就贸易壁垒的申请、审查、立案、裁决和相关措施做出了规定,赋予了国内企业和产业较为充分的提出贸易和投资壁垒调查申请的权利,并对调查机关的调查行为作了较严格的规范。新组建的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将承担起关于贸易和投资壁垒调查的工作。
★ 国家工商总局:新《商标评审规则》实施
由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修订后的《商标评审规则》自2002年10月17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则在条文数量上达到了107条,并根据内容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审理、公开评审、证据规则、期间、送达、附则各章;并进一步明确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
★ 国家质检总局:新《商检法》实施
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0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的新《商检法》于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商检法》以应对入世为切入点,根据WTO规则和我国加入WTO承诺,对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修改和完善。其中,明确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认证,同国内产品认证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解决了外商关注的非国民待遇问题等。
★ 国家外汇局:放宽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标准
10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这样凡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者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均可向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 央行:金融机构立规反洗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9月初在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透露,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并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制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等与反洗钱相关的法规。据悉,这次会议是我国银行业召开的首次反洗钱专门会议。
★ 央行和国家外汇局:外币现钞管理政策调整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发布《关于调整外币现钞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我国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边境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外币现钞管理和边境贸易发展,以进一步引导边贸地区的外汇活动进入银行体系。
★ 国家外汇局:行政执法须出示证件
从10月1日起,国家外汇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办法》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查或者进行当场处罚等行政执法公务时,必须出示表明其法定职权、资格的书面证明。
★ 财政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作三项调整
据来自财政部消息,从10月1日起,我国部分现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进行调整,主要有三项。其中一项指出,对1996年4月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含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享受外商投资政策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项目额度和投资总额的剩余额度内进口商品统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