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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2年01月20日出版  第2期  总第225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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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无愧与反烟狂人……
. 张建成

法治社会的特征在于依法行事。拿我抽的烟来说,我用合法收入所得,通过正常的渠道,从具有国家授权的烟草专卖商店买烟。也就是说,我抽的烟,不是“假私非超”烟,不是受贿烟,更不是偷来的、抢来的。所以,我心安理得。另一方面,我从来不在禁烟区抽烟,不在人群中抽烟,甚至在每年一度的禁烟日里,也会很配合地戒掉一天的“瘾”。有些事情,有些规定,尽管不涉及法治,尽管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东西,但我依然一丝不苟地遵守了。所以,我同样心安理得。我一再强调心安理得,是因为我想说明:我无愧。非但如此,我甚至感到了高兴:一则,当我在电脑前坐下来,一支点燃的烟总会给我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思;二则,作为一个没有能力为国家作出大贡献的人,我的消费行为使国家获得了一点点财税收入。

仰无愧于天,俯无怍于地,为人坦荡如此,似乎可以无憾了,但显然这是幼稚的。还是拿抽烟来说,我总以为有种力量在对我说:你改悔罢。这种力量是那么真切,无处不在,总以一种百思不得其解的眼光盯着我,并奇怪地探询道:难道你就没有哪怕一丁点的羞愧么?这些人是不抽烟的,或者是对抽烟敬而远之的。他们的言外之意是:抽烟是不文明的。但是,显然他们忘了:文明的底线是不干涉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抽烟便是抽烟者的权利和自由。

更有甚者,已经有人在将他的这种对于他人正当权利和自由的污辱与侵犯付诸行动了。报载,河南洛阳最近出了一个号称“中国第一反烟人”的人,此人叫张跃。他称烟为烟魔,认为吸烟的人都是“不健全的人”。他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奉行不与吸烟人交朋友,不买吸烟人的东西,不坐吸烟人的车的“三不原则”,而且最近还“巡行全国”,进行反烟行动。据悉,有一次张跃搭车时,旁边有个小伙子不停地吸烟。张跃以借看烟盒为由,待小伙子将一包烟拿出来时,他就夺过揉得粉碎,然后掏出烟钱对小伙子说:“我损坏了你的私人财产就要赔偿,希望我的举动能打动你戒烟的心!”广东某报报道了这位“反烟狂人”的“事迹”,标题用了这样一句话:“吸烟者你千万不要撞上‘中国第一反烟人’”。

一方面,在法律以及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正如一个人有抽烟的自由一样,一个人也有不抽烟的自由,甚至是讨厌烟的自由,但是否因此就有了横加干涉他人自由的理由呢?张跃夺过别人的香烟并将它揉烂的做法,事实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财产的侵犯,而这种侵犯竟然是理直气壮的!另一方面,全世界抽烟的人有多少,实在不可胜计,我们熟知的许多伟人巨子、社会贤达都可谓此中君子。我实在不明白,张跃何以公然将所有抽烟的人称之为“不健全的人”?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不抽烟,仅仅是因为他讨厌烟?假如我食素不吃肉,我就可以骂尽天下的吃肉者,甚至抢夺、摔碎人家的肉菜盘子吗?以自己的好恶去理直气壮地干涉或污辱他人,实在是一种危险的倾向。更为严峻的是,有的大众传播媒体,又名正言顺地对这种危险倾向夸大其词。

作家王小波在他的《极端体验》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某种极端体验:喜欢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其中还有些人想要goldenshower,也就是把屎尿往头上浇。这才是真正惊世骇俗的嗜好。”上面那位“狂人”的做法也正是一种“极端体验”,不过,他却是将“屎尿”往他人头上浇了,他所喜欢的是将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他的“极端体验”的真实目的,是要将一种羞愧的感觉强加于人,而根本不尊重或无视他人的权益。

如果仅仅是一个人的“秉性特殊”也还罢了,如果仅仅是抽不抽烟的问题也还罢了,真正令人为之警惕的是,为何总有人假借某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干涉他人应该享有的权益,且总有人为之喝彩?我不得不说:这种现实实在是法治时代的悲哀。我不禁要问:“狂人”,你为何不羞愧?!(作者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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