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法律知多少
[编者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入世加速了我国法制化、市场化的进程。2002年我国经济领域将有一系列新法律法规开始实施。为方便大家在熟悉新法规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国家、企业和公众的利益,本刊现将部分重要的新法律法规加以辑录并略作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它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对实行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根据《条例》,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将依据此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该条例旨在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凡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条例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该条例旨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凡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惩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条例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这一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价格举报件,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价格举报件,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该《规定》对一系列价格欺诈行为作出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上市公司连续亏损,其股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适用本办法。在新的退市办法中,取消了股票的PT制度。此外,如今实行的亏损公司退市宽限期申请有关程序也被取消。
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新规定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出台新规定。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实施交易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实施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对当前金融企业涉及的主要经济业务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均与相关的国际会计惯例一致。这个制度要求金融企业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及时足额计提专项准备,更谨慎地确认贷款利息收入,并充分揭示表外业务的风险等。
外商投资企业明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在外商投资企业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的会计标准,符合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
固定资产和存货两项会计准则 为了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布这两项新准则。这两项新准则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对企业固定资产和存货入帐价值的确定、减值损失准备的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相关报表信息披露作了系统规定。这两项准则将暂时先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该准则主要对中期财务报告概念的界定、应当包括的内容、编制时应当遵循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作了严格规范。该准则将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