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英,男,38岁 ,汉族,本科,中共党员,1994年调入河北石家庄卷烟厂计算机中心任负责人,2001年11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石家庄烟厂同时开除其党籍和公职。
2000年12月,石家庄卷烟厂财务处在发放工资时,发现12月职工工资总额比11月骤减6万元,将11月工资表与工资汇总表核对后发现汇总表总金额比当月明细表总金额多6万元。石家庄烟厂高度重视并采取果断措施,立案进行调查。调查发现,1997年11月至2000年l1月期间,厂计算机中心吴建英自作聪明,利用自己负责计算机汇总职工工资总额的便利,在汇总表上故意加大职工工资总额,并将加大的工资额列入其向银行报送的职工工资表中自己持有的王震、王喧的工资卡上,之后取出据为己有,累计达145万余元。案发后,吴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赃99.0034万元。
吴建英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呈现了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一个新特点。随着行业内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如何预防以计算机等高新技术为手段进行的违法违纪活动,已成为急需探讨的新课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构筑遵纪守法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和完善,有效预防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