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一些西方主流媒体,如英国的《金融时报》、《经济学家》,美国的《新闻周刊》、《商业周刊》、《中国经济评论》等纷纷大规模地报道美国经济学家罗斯基在2000年发表的一篇题为《中国GDP统计发生了什么?》 (What’s Happening to China’s GDP Statistics?)的文章,质疑中国1997年至2000年GDP增长数字的真实性。使“中国GDP之争” 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海内外关注的一个热点。GDP作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指标,其受关注程度可想而知。这里,让我们共同看一下到底“中国的GDP怎么了”。
GDP的概念
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字,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 一般说来,国内生产总值有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驻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创造的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
国外说法:中国的GDP增长被严重高估
“中国GDP的统计数据出现了严重的上偏误差。1998年度GDP增长率比官方统计的7.8%要低得多,2.2%只是一个上限,实际结果可能更低,甚至是-2.2%”。这是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罗斯基教授在其发表的《中国的GDP统计发生了什么》一文中所表述的观点。罗斯基从能源消费、航空客户收入与旅客流量、产业增长与投资支出和消费增长四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来说明自己对中国GDP增长的怀疑,并指出:中国的GDP增长率被严重高估。
专家认为,罗斯基的研究尽管在方法上过于草率和简单化,把1998年的中国经济增长率区间界定在正负2.2%之间也过于偏颇和有失严谨,但毕竟有一定的道理和启示意义。在坚信“中国经济一枝独秀靠的是经济发展的支撑,而不是虚假数字”的同时,我们应该有勇气和强烈的责任心去面对和审视这一问题,以使我国经济在正确的指导下健康稳定地运行和发展。
国内现象:各地区GDP加总不等于全国GDP
对于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许多非专业人士一直怀有疑虑,比如去年全国各地公布的GDP数据,绝大多数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3%,有的甚至是两位数增长。中国7.3%的经济增长速度到底是否可信?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高级统计师许宪春说,7.3%的增长速度,是比较准确的数据。这一数据即将得到世界银行的认可并直接进行使用。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是统一方法、分级核算,全国GDP数据并不是各省、区、市数据的直接加总,而是独立核算的。各地核算的GDP数据与全国核算数据有一定的差距是难免的。事实上,我国从1985年开始建立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到现在,国家的统计数据和各地的统计数据一直存在差距。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差距太大了。1995年,根据地方数字汇总得到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国家核算速度的3个多百分点。目前,地区GDP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核算数据的差距仍然接近2个百分点,没有控制在合理“误差”的范围内,说明地区GDP有高估的成分。许宪春认为,与国家核算相比,地区核算确实有其特殊性。一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跨地区经营越来越多。一旦分割不好,就有可能造成重复计算。二是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界限模糊,没有专门机构统计流入和流出量,无法利用平衡关系校正数据。三是统计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非物质服务领域,比如信息咨询、律师服务、会计师服务等方面的统计还相当薄弱。不少地方还无法获得准确的数据,只能依靠估算。另外,为追求政绩而虚报数据的浮夸行为也是造成统计误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种地方政府要求统计部门加工处理统计数字甚至歪曲制造统计数据的信息污染行为,对地方经济乃至国家全局的发展遗患无穷。
专家认为:中国GDP增长率确实存在一定水分
GDP的统计误差是全球各个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比如关于服务业的GDP核算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未能很好解决。由于方法上的原因,中国GDP增长率可能被高估的问题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为中外学者所重视。1992年世界银行的一个内部报告《中国统计体制的转变》中指出,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计算有误差,并指出了产生上偏误差的原因。1997年任若恩用价格指数平减的方法发现:1986-1994年间,中国的GDP增长率被高估了3.8%。伍晓鹰在1996年发表的一文章中用生产指数的方法发现:在1978-1994年间,中国工业增长高估了3.4%。麦迪森在199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研究中用生产指数法发现:在1978—1994年间,中国工业增长高估了2.4%。麦迪森在2001年的OEDC研究中又通过分析将1995-1998的官方增长率8.8%调整到6.6%,认为GDP增长率被高估了2.2%。伍晓鹰在2002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用生产指数的方法分析并指出:在1978-1997年间,中国工业增长高估了3.3%。专家们以过去和现在的大量研究证明:中国的GDP增长率统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误差,但决没有像罗斯基所说的那样严重。
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率被高估的主要原因时,任若恩教授认为是中国长期实行的可比价格法所致。通俗地说,可比价格是每十年定一个可比价格,目前我们用的是1990年的可比价格。我们现在用可比价格法理论上是对的,但由于时间越来越远,可能找不到当年的价格,实际上可能是用当期的价格在报。这是我们使用这个方法所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统计方法
1993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取消传统的国民收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90年代初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核算实践的不断发展,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正在逐步向最新国际标准——联合国1993年SNA转换;与此相适应,统计调查范围由传统的物质生产领域扩展到非物质生产领域;统计调查方法也从全面行政报表的方式向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法过渡。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历史比较短,又经历了从传统体系向新的国际标准过渡的历史,所以,与发达国家和一般国际规则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缺陷,主要有:(一)缺乏健全的资料来源;(二)分类方面比较粗,全部工业增加值尽管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40%以上,但却没有像国际标准那样划分为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细行业;(三)在计算方法上仍保留着部分传统方法;(四)在数据发布上还不够及时完整,透明度不够。
许宪春表示,国家统计局正在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步伐,进一步推动统计与国际接轨。为避免和减少使用可比价格法所造成的误差,我国将从明年开始采用价格衰减的统计方法。同时,将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狠刹“浮夸风”,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争取逐步将地区GDP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核算数据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