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近来,发现有人自称是“中国烟草杂志社工作人员”,冒用“中国烟草杂志社”名义,甚至打着有关领导的旗号,以约稿支付版面费、提供采访便利或拉广告形式,给行业内企业单位打电话、发传真,干扰基层单位工作秩序,企图从中非法谋利,破坏我社声誉。为此,我社声明如下:
一、中国烟草杂志社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凡是发行、协办、广告等业务请直接与我社联系。
二、我社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代理《中国烟草》、《中国烟草年鉴》、《新烟草》、“中国烟草资讯网”在行业内的征订及广告事宜。
三、敬请行业内各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对于这种损害我社声誉,扰乱我社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必要时,我社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中国烟草杂志社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