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我是喜欢音乐的,当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当下着雨或是飘着雪的时候……
但至今我还是个音乐的“门外汉”,识不得五线谱,女高音也能唱成了女走音。

对文字的喜欢我能准确地记得是从认识字开始的。因为事隔30多年后,我都还清晰地记得当年奶奶将冒着初冬的寒风跑了几里地捡了木梓(一种树结的果实,成熟后,木梓壳自然炸裂露出里面白色的小米粒样的木梓,可以卖钱。)换来的几毛钱,给了上小学一年级的我,“恩准”我可以去买一根红头绳。她原本是想把我打扮得和邻家女孩一样漂亮,而我却买了一本书,为此受到奶奶的一顿责骂。我想,以此算作对文字喜爱的开始,应该不算过分。
可奇怪的是对音乐的喜欢却怎么也记不得是从何时开始的。也许小时候很喜欢,只是当时解决温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没有任何让音乐滋生并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心情,音乐也就成了梦里才有的奢侈品。后来,突然有一天,喜欢音乐的哥哥用打工的钱买了一套组合音响,而我就理直气壮地赶走了哥哥,死缠烂打地霸占了哥哥的宝贝。从那时开始,我被刘德华的浑厚折服,被费翔的火热震撼,为潘美辰的冷漠流泪,为小虎队的青春兴奋……我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骨子里对音乐有一种近乎痴狂的迷恋。
参加工作后,单位分了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单间,安顿好居家用品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一台录音机。年轻的心没有烦恼,只想生活中永远都有歌声相伴,沉醉在歌声里活得简单而纯粹,全然不懂得人有时会因为年轻而必须付出一些代价,就像一首歌里唱的:生活是一团麻。
后来成了家,有了孩子,对音乐的喜爱更是有增无减,所不同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歌曲的选择上更趋向于词句沉稳、音律优美一些的。有音乐的陪伴总会让人感到愉悦,最开心的莫过于周末时分,人还未起床,却可以听到音乐声在整个房间内流淌。甚至做饭这件原本令我有些厌倦的事情,只要有音乐的陪伴都会觉得是一件快乐的事。在音乐中摆弄锅勺,在音乐中享受自制的美食,很惬意。
由此我认为自己喜爱音乐。虽然不太会唱歌,不会使用萨克斯这类的专业乐器,但只要拥有专注、欣赏的心情就够了。由于对音乐没有深入地研究,因此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它带给我的那种感觉,或舒缓,或忧伤,或柔和,或凄美,只要它适合了当时的心情就好。我有时很注意歌词的好坏,有时很在意曲子的旋律,有时甚至只喜欢听某些歌手唱歌,比如一直喜欢刘德华、那英、李娜、韩红、刘欢等明星。我们这些七十年代初出生的人,再怎么喜欢音乐,都远不及那些年轻的追星族一样狂热,追着捧着甚至想去膜拜等等,我们想要的只是一种心境,一种舒坦,一种平和而已。
听歌和唱歌,沉迷或飞翔,都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的选择,就让我们沉醉在美好的音乐声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