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市行唐县的一个卷烟零售户。在日常经营中,不卖假烟是我一贯的原则。平时有人来推销来路不明的卷烟,都被我严词拒绝。因为我相信只有守法经营,不卖假烟,才能对得起顾客的信任,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烟草公司的信誉度才会高。不做亏心事,半夜谁敲门都不怕。
去年腊月,有人在我的店里买了十条“新石家庄(红)”,可是他在宴请宾朋的当天下午就来我的店里大吵大闹,说我卖给他的烟全是假的。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让我承认烟是假的,赔偿他的所有损失;二、不承认是假烟也可以,马上证明烟是真的。我反复解释,并向他保证说这些烟是真烟。当时他胡搅蛮缠的态度让我觉得又气愤又委屈,烟是真的,我心里最清楚,只是烟草公司已经下班了,联系不到人。幸亏联系上了以前负责我的客户经理王振华。他饭都没有吃就赶来了,看过烟后他认为是真的。但是对方认为王振华和我熟悉,是在袒护我。王振华只好建议我们第二天到石家庄市烟草公司去验明真假。
第二天,石家庄市烟草公司有关部门验证这些烟是真烟,但是对方依然认为检验人员认识我,没有说实话,于是就给烟草公司的另一位同志打电话让他来验,可该同志拿不准这些烟的真假。对方又提出去河北省烟草公司验证。真的假不了,我不心虚,为了争这口气,我先承担了去检验的一切费用。最后,经河北省烟草公司验证,这些烟全部是真烟,对方这才罢休。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告诉其他零售客户:卖假烟,图小便宜吃大亏;不卖假烟,咱啥时候心里都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