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全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的水平。
华建敏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蕴含的规律性认识,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不断增强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要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应急产业,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评估。要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作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主体,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推动实施工作;各部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