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指出,目前我国已制定完成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基本覆盖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十一五”期间,卫生部还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