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5月13日在央企法制工作会议上表示,到2010年央企及其重要子企业力争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据了解,国资委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建立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3年目标完成情况的定期通报和评价制度。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央企业及其重要下属企业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629户;三级以上企业设立独立法律事务机构的户数达到1769户。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