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事关行业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烟草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抓好。
一是要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各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和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条款,增强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依法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二是要抓紧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在坚持《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框架基础上,不仅对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等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而且对用人单位民主管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竞业限制等内容作出了新的法律规定,既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也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严格依法对本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对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切实搞好现行相关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的衔接。同时,要将清理、制定和修订配套制度的情况及时报国家局。
三是要抓紧开展劳动用工行为的清理和规范。首先,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在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订工作预案,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清理规范重点,维护烟草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
其次,要按照“工效挂钩”有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规范工资发放渠道,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服务类等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实施,烟草行业主业从业人员不宜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要对当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确保在年底前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完毕。
再次,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要求,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对员工按照岗位实行分类管理。尚未开展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单位,要抓紧时间进行岗位分类、岗位评价、岗位竞争,通过岗位分类管理,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报酬。
此外,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劳动用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最后,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注意了解掌握规范劳动用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作用,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范劳动用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