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烟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卷烟加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烟叶质量的含义是宽泛的,目前主要是指等级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两方面。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年产销360万箱卷烟,年烟叶采购量330万担,具有采购范围广、规模大、烟叶类型多、各厂需求结构差异大且烟叶采购质量良莠不齐等特点。中烟实业对现有烟叶采购质量控制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借鉴其他工业公司较好的质量控制方法,提出了烟叶质量控制新模式,以期充分发挥人和制度的优势,提高烟叶原料的质量。
烟叶质量控制现状
烟叶质量控制方式。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和延吉卷烟厂的烟叶质量控制方式,是在调拨前,由质检人员进行外观质量认定,保证烟叶等级合格率和纯度,如红辽公司连续几年在国家局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监督检查中名列前茅。内蒙古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卷烟总厂是由技术人员对外观质量和使用质量进行判定,以能够提供或预期提供质价相符的使用质量为标准,在内、外在质量发生矛盾时,优先考虑内在质量因素。
对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烟叶等级质量检验是特殊工种,等级检验人员不仅要求持证上岗,而且应具备较高的等级识别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细致的态度以及高度的责任心。目前,一些质量检验人员或是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或是态度没有端正,从而导致调拨烟叶等级质量水平不稳定。
对加工人员的要求。当前,在烟叶产地进行复烤加工是大势所趋,烟叶复烤也是一门学问,要求加工人员熟悉烟叶加工特性、加工工艺、加工设备性能、产品质量监控等相关知识,而且要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一些企业的加工人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影响了烟叶加工质量。

烟叶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等级识别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陈兴杰 摄
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和了解,中烟实业在烟叶采购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工作效率低;质量控制不到位,烟叶等级质量水平不均衡;烟叶调拨质量把关不严,验收办法不够完善,操作流程不够精细化,内部考核不够严格等。个别企业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缺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质量控制手段。
人员配备不尽合理,效率低。一些烟叶产区调拨周期长,人员工作效率低,调拨成本相应提高。如在福建某烟区的烟叶调拨量为23万担,现有工作人员24人(但只有8个业务员),人均8900担,出现人力资源浪费现象。兰州卷烟厂和延吉卷烟厂的烟叶作为主料烟使用,调拨量大、等级结构高,却没有内在质量评价;延吉卷烟厂和哈尔滨卷烟总厂的质检人员少,在过货频率高时,质量检验压力增大。
烟叶等级质量不均衡。近几年,红辽公司连续在国家局烟叶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监督检查中名列前茅,但其好的经验做法没有得到有效推广,中烟实业的烟叶采购质量控制工作尚未达到均衡稳定的水平。
加工水平尚待提高。以烟叶复烤加工后水损5%、灰尘损1%、烟梗损24%的标准计算,理论上烟叶复烤加工的成品率可以接近70%。而现阶段,在福建的复烤厂,中烟实业加工中上等烟叶的成品率在66%~67%。而在贵州的一些复烤厂,烟叶复烤加工成品率已经达到69%,可见,中烟实业的烟叶加工水平尚有提升空间。
原因探究
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质量监督及奖惩机制缺失。对质量控制工作缺乏相应的监督和重视,质量控制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缺乏应有的奖惩机制,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一些人出工不出力。
人员培训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培训,导致烟叶质量检验和加工人员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影响了调拨烟叶的质量和加工后出成品的指标。
业务人员能力不足或责任心不强。在烟叶采购竞争较为激烈的今天,能力不足或责任心不强的业务员,往往不能按照技术中心提出的调拨结构和数量要求,采购到需要的烟叶。
人为设置潜在的障碍。烟叶调拨过程中人为设置潜在的障碍,比如运输方式、加工地点选择等影响烟叶收购工作的因素。
烟叶质量控制新模式
为了保证并提高采购烟叶的质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走出一条适合当前市场经济的质量控制模式,几年来我们不断调研、探讨,摸索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具体要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人员培训考核。要大力抓好对业务、等级质量检验、内在质量评价、加工技术等各岗位人员的培训,以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和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人力资源储备,激发在岗人员的危机意识,促使其积极工作,发挥最佳工作水平,最终传递到对烟叶质量的控制层面上来。
近几年,中烟实业多次组织烟叶分级人员参加国家局举办的高级培训班,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烟叶检验人员梯队,烟叶检验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的大幅提升,为完成好烟叶质量检验工作提供了保证。2005年,中烟实业只有5名高级工,现在已有烟叶分级技师12名、高级工17名。
外观质量监控。中烟实业组织专业人员成立烟叶外观等级质量检查组,在烟叶加工前,对各产区的烟叶进行等级外观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作为对相关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此外,中烟实业要求各加工单位对烟叶的等级外观质量进行自检自查,检查报告上报中烟实业备案。
内在质量监控。主料烟产区的中上等烟叶到货后,各使用单位应对到货烟叶的内在质量进行判定,判定结果报中烟实业,作为对相关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当判定结果有争议时,由中烟实业组织专家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中烟实业组织的烟叶内在质量监督检查组可以在烟叶加工前或到货后,对新到的或库存的中上等烟叶进行评价,如果发现质价不符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工质量控制。中烟实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复烤厂的工艺、设备、加工效果进行评估,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将烟叶转移到其他复烤厂加工。中烟实业对各复烤厂的投入产出报表进行技术分析,因参数设置不合理而导致成品片烟比例低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落实奖惩措施。中烟实业根据工作效果进行量化考核,制订相应奖惩条例。“奖要奖到别人眼红,罚要罚到自己心痛”,充分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从奖惩两方面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效果评估
中烟实业实行规范有序的烟叶质量控制新模式,通过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加强对烟叶等级质量监督控制,提高加工人员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采购烟叶的等级合格率与加工后出成品比例均稳步提高(见表)。
在集团采购模式下进行科学的机构设置和合理的人员安排,实施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和奖惩机制,能有效地解决烟叶调拨过程中数量、质量、结构、加工等方面的问题,以满足卷烟工业企业对烟叶原料的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