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报道称,上海、重庆先后提出了“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政策。从2007年5月1日起,上海选择部分路段,对马路摊点试行“解禁”;而在重庆,则已经规划了400多个马路摊区,设置摊位1万多个。
由此,笔者想到我们烟草执法部门一直头痛的路边流动售烟点的问题。街道边摆摊设点是老、弱、病、残等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谋生的一种手段,也是中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一种传统商业形态。对于这些社会现象或社会事物,一味地搞一刀切,未免显得简单和生硬,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季节性出摊或时断时续出摊经营卷烟的路边流动摊点,单靠一味地说服教育或取缔,效果并不明显。与其对他们“死堵”还不如有选择地疏导,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逐步地引导、规范,也许会有更好的效果。

时下,已进入夏季,路边的各种饮料摊、水果摊多起来,其中附带经营卷烟的摊点也不在少数。如何治理?笔者以为,上海、重庆两市为马路摊点开禁的做法我们虽不能照抄照搬,但至少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示:在严格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创新工作思路,以务实、宽容的态度服务零售户与广大消费者,为促进社会和谐出一份力。
(山东省东明县烟草专卖局 宫茂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