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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比作精明的狐狸,那么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便是眼光锐利的猎手。有句俗语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的猎手”。且看——
  津门之“猎狐行动”
  作者:  本刊记者 张方圆/文   来源:《中国烟草》2008年第12期   2008-06-15
 

初露尾

2007年7月上旬,天津市津南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一条举报线索:有一辆车牌号为“津FL3382”的灰色小型车,出入于河西、津南、西青、河北、河东、北辰、红桥、南开等多个区县。这辆虽貌不惊人、却行动异常的上海“五菱之光”,被举报“从事运输、批发假冒卷烟活动”。

时当酷暑,当天津市局专卖稽查总队六大队大队长张福如听见津南区局反映的这一情况时,头脑却异常冷静。曾在津南区局工作多年的他,对于那一带的“专卖打假环境”相当熟悉,下意识里觉得,“看似寻常的举报线索,很可能隐藏着重要信息”,他立即向稽查总队领导作了汇报。

不出所料,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这辆不起眼的“五菱之光”玩起了一个小花招儿:专卖稽查人员连续几天在其注册登记地址——津南区双港镇某村蹲守,却屡屡不见其踪影。

不过,它的“空城计”并没有唱多久。通过做艰难的思想工作,举报人终于再次吐露出一个重要情报:“五菱之光”经常在津南区卢庄子村附近活动,这为稽查人员“守株待兔”提供了一个大致的范围。果然,“五菱之光”出现在这一搜索地域内。它的此次现身,也意味着其被“锁定”为跟踪目标的开始。

2007年8月8日,跟踪了近一个月的专卖稽查人员终于有了收获:曾经如幽灵般出没的“五菱之光”,被发现在河北区金纬路某居民小区“落脚”。从车上下来一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匆匆走进这个小区的1号楼2门401室,也就是他的“家”。后经调查,这名男子姓王,同时也是“五菱之光”的注册登记车主,他成为今后破案的一个关键性人物。

2007年8月到9月,王姓男子愈演愈烈的“售假活动”,越发引起了天津市局稽查总队的重视:据初步估算,他每月送“货”量应不低于2000件,金额约在300~500万元左右。经过秘密跟踪得知,这些“货”流入了天津市大小十几家烟草零售店,且“货物”品种繁多。

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天津市局专卖稽查总队总队长陈学明深知,在销售假冒卷烟这个链条上,王姓男子并非是孤立的一环。“货”从那里来?他的上线究竟在哪里?这是下一步亟待破解的谜题。

专案组多次讨论研究案件进展情况  天津市局 供图

经过天津市公安部门的协助、市局稽查总队的缜密调查,终于发现王姓男子购进假冒卷烟来源于广州方姓男子,并掌握了其在广州发货地的一些情况,但具体身份不详。

不过,狐狸的尾巴已经露出来了……

渐现形

10月26日,天津市公安治安总队、公安一处、公安津南分局、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总队、津南烟草区局共同组成了“10·26”专案组,同日,此案在公安津南分局立案,并抽调骨干十余人,专门经营此案,对主要涉案嫌疑人及卷烟仓库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监控。12月4日,专案组又赴广东省与兄弟公安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帮助锁定该男子。

公安部门的介入,加速了案情的进展。一个巨大的制售假冒卷烟网络逐渐现形:

——上线:方某,福建漳州地区制假团伙驻广州地区的分销假冒卷烟负责人,在负责天津地区的同时,还负责广州、湖北、河北、北京、黑龙江、山西、辽宁、贵州等全国14个省份的25个地区的活动。

——天津分销商:王某(即王姓男子)、潘某甲(王某之妻)、潘某乙(王某之妻弟)、潘某丙(王某之妻姐)、郭某(王某之妻姐夫)、时某(马仔)、史某(马仔)等,用三台车辆配送。“货物”经广州、福建先统一发运至天津市东丽区巨邦物流中心,随后分存在天津市津南区、河北区等地的四个仓库,每周2~3次,约500件。

——下线:和平区、河西区、北辰区、红桥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西青区等天津8个区县的20余户卷烟零售、批发点。据张福如大队长介绍,这些“下线”错综复杂,有的甚至是与王某等人“同级别”的假冒卷烟分销商。一些“下线”的售假规模竟在每月1000件左右,且“下线”之下仍有“下线”。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网络的中间一环——天津分销商王某等人,其仓储、批发、销售假冒卷烟的历史长达五六年。也就是说,这是一个隐藏极深的售假团伙。

“这个团伙的主要人员组成是清一色的家族成员,比如妻子、妻弟、妻姐。他们平时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走动,周围邻居并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对的情况。这五六年来,他们把大部分假冒卷烟藏匿于同伙人闲置房屋及租赁房屋内,以减少专卖执法机构的关注。‘家族式’作案组织严密、掩护能力强,这是该团伙多年来未被察觉的主要原因。”陈学明总队长对记者说。

也正因如此,这一团伙的反侦查能力极强。据了解,他们甚至能熟记下一些专卖稽查车的车牌号,对贸然闯进库区范围内的“生人”也抱有极强的警惕心理。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的猎手”。

收网当天,天津市局专卖稽查总队查获大量假冒卷烟 天津市局 供图

“遇到城乡接合部这种路面狭窄的地方,我们就放弃稽查车,改骑自行车,这样不仅不会引起怀疑,还可以控制速度,恰如其分地跟踪嫌疑人。为了不引起该团伙人员注意,我们有时甚至乔装成外来务工人员。”张福如对记者讲述了他们与王某团伙斗智斗勇的许多“花絮”。

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天津市局领导几次听取案情汇报,认为“这是个涉及多个省份、制售运为一体的假冒卷烟网络案件,且为家族式犯罪,危害较大”。指示稽查总队要做好对该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国家局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建议列为部督案件,由国家局、公安部督办此案”。

随着督办令的正式下达,本次“猎狐行动”的最精彩部分即将上演!

终落网

2008年初,专案组对王某团伙售假的情况已全面掌握,查办时机也基本成熟。经历了近半年的厉兵秣马,所有人都早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最后的“收网之战”。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南方雪灾,打乱了原先的计划。

因为广州至天津的交通运输受阻,王某团伙的“货源”吃紧,库存量紧缩。在这个时候实施抓捕,所能收缴的假冒卷烟数量并不多,因而未必能达到事先预计的震慑效果。

抓,还是不抓?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专案组坚定了一个念头:为了最大限度地打击制假售假团伙,减少其社会危害性,现在暂不抓!宁愿不要这个“开门红”。

此时,陈学明总队长抓住时机,向专卖稽查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利用好收网前的一切时间,把工作注意力转移向梳理下线中,看是否存在同级别售假团伙,力争打更大售假网络。”

因此,专卖稽查人员不分昼夜,再一次向扩大网络下线的案情延伸。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专案组又掌握了更多的网络线索,为下一步收网工作奠定了更扎实的基础。

雪灾过后,交通很快恢复正常,王某团伙的售假活动日渐猖獗。据初步统计,从正月十五至2008年3月,方某从广州连续向天津发送了3次假冒卷烟,总计不低于1500件,涉案金额大致在300~400万元左右。

同时,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公安部门全面加强安保工作,对道路运输的查处力度加大。为确保奥运会前“货源”充足,王某团伙不断加快从广州调“货”的速度,并且加大数量,库存日益增加,大有“寒冬欲来、储备粮草”之势。

时机再一次来临。这一次,机会难得,机不可失。

4月27日,专案组经彻夜研究后决定,于第二天实施收网行动,抓捕全部涉案嫌疑人,收缴全部涉案物品。

4月28日早7点,220名公安干警和专卖执法人员集结完毕,并分为14个行动小组。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的他们,埋伏于涉案嫌疑人的住宅小区以及涉案物品的存放库房外,屏气凝神,只等着一声令下,展开行动。

这一天,指挥部捷报频传:

中午11:30,广州首先传来好消息:方某已被成功抓获。为了不泄露本次行动,方某的手机仍保留开机状态,以防王某等人发现通话异常起疑心。
下午3点,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内,主要嫌疑人王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束手就擒。

与此同时,潘某丙在其住所——津南区双港镇郭黄庄村某公寓被捕。

同样是下午3点,潘某甲与潘某乙,像往常一样去给广东的“方老板”定期汇款,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早已进入了行动组的监控视线。就在随后去库房的途中,他们被当场擒获,一同被查获的还有数量可观的假冒卷烟和显示资金往来的银行卡。人赃俱获,潘某甲和潘某乙供认不讳。

晚上10点,最后一名涉案嫌疑人落网。

当天,津南区卢庄子等多个库房所在地的查处行动也已按计划进行完毕。

至此,已掌握的11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顺利抓捕归案,有37个藏匿假冒卷烟窝点被捣毁,当场查获假冒卷烟50多个品种,共计3500余万支,货值1500余万元。曾有专卖稽查队员向记者描述当天的情景:“查获的3000多件假冒卷烟,满满地堆放在稽查总队大院里。试想这么多假冒卷烟一旦流入市场,危害将是多大啊。”

破获“4·28”案的震慑力量是巨大的。它的成功破获,强有力地打击了售假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自4月28日收网以来,其他售假不法分子如同惊弓之鸟,天津地区的卷烟市场净化率大大提高。

目前,此案正处在调查取证阶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后记

“猎手”的领悟与成长

“2042,这个数字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张福如队长感慨道。

这个数字,如同一个烙印,也深深印在了天津市局专卖稽查六大队所有稽查队员的心里。

他们不会忘记,在2007年5月10日那一天,一接到举报线索,就迫不及待地去围追堵截运输假冒卷烟的货车。“后来跟着货车去仓库一看,吓了一跳,2042件假冒卷烟啊!我们原先的判断只是两三百件,这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在别人认为应该“庆功”的同时,包括张福如队长在内的六大队成员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个售假团伙每天能卖出3车假冒卷烟,每车不下于60件,在它背后埋藏着多大的网络啊。如果能“一网打尽”,对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震慑效果要比现在大得多!

这时候的六大队,刚刚组建不到一个月。几乎所有人都在反思,因为自己办案经验不足,没有好好地经营网络案件,酿成了“5·10”案的所谓“失误”。

也正是这个遗憾,成就了之后的一系列重大网络案件的破获。

紧随其后的“6·27”案是一个转折点。在一个搞鞋业运输的小仓库中,六大队稽查队员观察到内藏有二三十件假烟。“如果在过去,可能查处一下就完了,但这次我们没有打草惊蛇,经过一段的盯守,终于发现了这不是个‘小仓库’,而是个每月进出2万多件假冒卷烟的‘大仓库’。”

初战告捷,他们从此更加留心每一个细节、每一条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经营网络案件的机会。六大队提出了“在兼顾考核的基础上,侧重打假质量的提高”的工作思路,宁愿连续几个月没有工作量,也要破一个响当当的网络大案。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2007年4月19日成立至今,六大队只破获了十五六个案子,所收缴的假冒卷烟却高达8000件。

六大队的故事,只是天津市局专卖稽查总队的缩影。在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狩猎行动”中,我们的“猎手”在领悟中不断成长。

  (编辑:鲁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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