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建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争取“十一五”期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节约1100万吨~1500万吨标准煤。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奖惩考核机制,把节能量纳入本地单位GDP能耗降低的考核目标体系。
为了实现节能监管目标,根据通知要求,今明两年将重点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比较集中的省(区、市),建立相关监管体系,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用能标准等制度,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