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局(公司)成立了“三项检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和专项工作小组,制订下发了山西省局(公司)“三项检查”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要求等。
为了确保检查实效,山西省局(公司)提出了开展“三项检查”的五项制度,即定期和不定期汇报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全程督导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方案,山西省局(公司)“三项检查”分宣传发动和提高认识阶段、成立机构和制订方案阶段、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省局全面复查阶段、巩固提高和总结上报阶段等五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