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年第5号)》,其中包括——《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意见要求精简文件、改进文风,包括控制文件规格、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要精简简报、提高公文传输效率。
意见要求,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要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给部门增加文件份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意见指出,国务院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的讲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领导同志讲话印发《内部情况通报》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意见强调,国务院办公厅各司局要办好现有简报,一般不再增加新的简报种类;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同时,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