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开展“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国烟科〔2007〕152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开展全区烟草行业企业“创新年”活动,现将我区开展创新年活动方案汇报如下。
一、成立“创新年”组织机构
成立行业“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局(公司)董晓民局长(总经理)任组长,胡新华副局长、乌力吉副总经理和张福义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区局(公司)综合计划处、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烟叶生产经营管理部、烟草学会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行业“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公司)综合计划处。
“创新年”活动要做到整体联动、整体推进,有效互动,促进各创新主体的紧密联系,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激发创新热情。
二、活动内容
根据当前全区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要把对引进技术,包括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的消化吸收作为我区的再创新,并使之成为全区在开展自主创新工作方面的主攻方向。结合地区实际,重点围绕“数字烟草,网络建设,无公害烟叶,基本烟田治理,特色优质烟叶开发,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宣传、落实工作。
三、活动方式方法
活动要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新年”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局域网、印发宣传资料、《内蒙古烟草》等各类宣传媒体和大众社会传播媒体,开设行业“创新年”活动专栏,广泛宣传报道行业“创新年”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提高广大职工的创新意识和热情。
要充分宣传创新对行业竞争力的重大意义,宣传对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要保证延续性,杜绝“一蹴而就”的想法,力求通过各种宣传和广泛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在创新方面的认识,带动广大职工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投身到“创新年”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