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全国“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烟草杂志社荣获“2006—2007年度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广告协会的表彰。
此次评选活动是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精神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联合组织,旨在加强广告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广告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广告协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初评的基础上,从全国2万多家广告经营单位中,评选出283家先进单位,表彰其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烟草杂志社继获得“2004—2005年度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后,再次成为获此殊荣的唯一的烟草行业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