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起,湖北宜昌市所有卷烟零售户和卷烟经营场所将陆续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此举是宜昌市烟草专卖局为履行烟草社会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文件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明确规定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条款,国家局也于今年再次向全行业发出《关于加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工商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法律中有关“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规定,切实加强行业自律,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做好“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体现烟草行业的社会责任。
市局根据上述要求,相继在新闻媒体、社区和“法律宣传日”活动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而且在《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周边一定距离不得办证的要求,这些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称赞。
今后,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监督检查,对中小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的卷烟零售点进行清理,切实履行好烟草行业的社会责任,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