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将16000张印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语的塑胶标识陆续发放给全市所有的卷烟零售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吸烟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柳州市局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的高度出发,出资5000余元,制作了16000张警示标识,免费向柳州市区及各县卷烟零售店发放,由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客户经理协助卷烟零售户将标识贴在售烟场所的醒目位置。
据市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市局在重新调整、布局卷烟零售点时,就规定“中、小学校及其学校门口3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设零售点”。去年8月,市局修订、出台了新的《柳州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将此标准提高到“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设零售点”。该负责人还说,早在2001年,市局就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为每一户卷烟零售户制作、发放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但因时隔较久,部分零售户的警示牌已损坏或遗失,考虑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市局于近日重新制作了警示标识。
为切实使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于近期对标识张贴及卷烟零售户履约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市民若发现卷烟零售点有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可拨打柳州市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2517777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