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班现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1月7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证全行业2009年1月1日换标工作的顺利完成,2月26日,由国家局办公室、科教司共同举办的烟草行业卷烟包装标识培训班在北京中烟平谷培训基地正式开班。来自各省级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主管包装设计工作的负责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规定》,并详细听取了国家局办公室、科教司以及郑州烟草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对《规定》的解读,同时对《规定》的实施细节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各自卷烟品牌、规格的设计进行改进,提前做好调整卷烟包装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换标工作的平稳过渡。
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二级公司也派员参加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