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山东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推进,扎实工作,建成了一批质量好、效益高的烟水配套项目,有效改善了烟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烟农收益,推进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但是,随着一个个具备蓄水、引水功能的烟水配套项目的建成,在解决广大老百姓“看天吃饭”的困难的同时,却也形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明确相关安全责任,确保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烟水配套项目安全管理。
一是通过签订四份合同,将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有关组织和个人。首先,对项目审核批准后,与受益村委或烟农签订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合同,约定村委会或烟农为项目受益人,承担因项目造成的人、畜安全责任事故;其次,在项目建设实施开始前,监督受益村委或烟农与施工方签订项目施工建设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故;第三,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益村委或烟农签订项目产权移交及管护合同,再次明确受益村委或烟农为项目产权人,对项目进行管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设置安全护栏防护装置,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如大口井、水池等,采取设置防护栏,对提灌站配电室等项目采取门窗加固等措施,增加了项目安全功能。
三是通过书写警示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在烟水配套项目醒目位置,书写大字警示语,切实提高警示作用,并督促受益村通过广泛发放明白纸、广播宣传等手段,将有关安全要求经常性的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村民们的安全意识。
四是督促受益村建立烟水配套工程安全管理巡回检查制度,烟草部门还会同水利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超过警戒水位的塘坝等,及时督促受益方清淤泄洪,切实减少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