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烟叶农场生产垫付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促进烟叶农场的健康发展,山东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垫付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收回等各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进一步加大垫付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规定垫付资金的支出范围为农场生产用地租赁费、人工费和烟用物资费用;二是垫付资金需采取“适当从紧、总量控制、分次实施”的原则,每亩年累计垫付资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三是在垫付资金时,需根据业务部门对农场的考核结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支付意见和金额,形成会议纪要后报市局(公司)审批;四是建立各区县局(公司)对农场进行考核的制度,并以此作为垫付资金的依据,要求各区县局(公司)对考核情况形成痕迹材料,妥善保管;五是垫付资金报账时,需提供由农场经理签字确认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及会议纪要等相关手续才能予以支付。并规定区县局(公司)负责人是回收垫付资金的第一责任人,当年的垫付资金必须于当年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