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烟草工作会议和吉林省烟叶工作现场会精神,推动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示范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烤烟合同签订和大田移栽任务,近日,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带队,对所属4个烤烟种植县(市)前一阶段的烟叶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市4个种烟县(市)均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公司)和市局(公司)分解下达的计划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保证了合同签订按时、按计划完成。已签订的合同涉及27个乡(镇)、273个村、2369户烟农,约定种植面积5.89万亩,合同收购量为17.6万担(不含出口备货5000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各产区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农户提出申请的基础上逐户落实种植面积及收购量。经长春市局(公司)对照计划抽户检查,各县(市)烟叶公司(烟叶管理部)与烟农签订的合同真实、准确、清晰,合同内容基本规范,合同管理也做到了单存单放、专人保管、方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