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烟叶公司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稳定规模、控制总量”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烟叶生产面积落实及合同签订工作。2008年,共签订烤烟种植合同8128份,合同约定面积246691亩,合同收购计划总量74.45万担,涉及10个产县、87个乡镇、533个村、8128个烟户,其中基本烟户7769户,占95.6%,户均种植面积30.4亩。公司采取的主要做法有:
落实“双控责任”。牡丹江烟叶公司把国家局烟叶指导性种植面积和指令性收购计划分解到各分公司,把“稳定规模,控制总量”视为“铁的纪律”和“高压线”来认真对待。公司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面积落实与合同签订生产准备会,接连下发了八个通知,采取了“双控”工作一把手“问责制”,严格落实“双控责任”。
分解计划指标。根据各产县生态条件和历年来的实际生产水平,以前三年的平均亩产为依据,采取一地一策、一站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逐乡镇、逐村屯、逐烟户、逐块地落实种植收购合同。
规范合同管理。以国家局《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为教材,公司组织培训各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和生产科长,各分公司组织对烟站站长及生产指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了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制定了合同签订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二是规定了合同签订必须由农户申请的原则;三是在合同内容中约定烟叶种植品种、株数和等级、数量;四是在合同内容中标明指定收购地点、收购时间和收购价格,方便烟农交售和维护其知情权。
严格“控种、控苗”。严格掌控烟籽、烟芽和烟苗的发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超种超收隐患。各分公司采取统一整地起垄,统一保苗株数、统一物资发放的办法,严把移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