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管理,确保烟用物资及时、足额到位,保障烟叶生产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湖南省郴州市烟草公司桂阳县分公司出台办法,加强对肥料、农药、薄膜、烟叶育苗物资、烤房建设物资、烟叶收购包装物资、农用机械等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管理,以全面提高烟叶工作服务水平,打造节约型企业。
办法要求,各基层烟草站要指定专职或兼职的烟用物资保管员,负责烟叶生产收购所需物资的入库、验收和调出;要建立烟用物资商品的明细账,详细、连续地登记烟用物资的购、销、存情况,做到账实相符、领取手续齐全;要做好防盗、防水、防火等安保防范工作,确保物资安全;各基层烟草站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烟用物资进行盘点,对账实进行核对和账务处理。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烟用物资的调拨、烟草站烟用物资的销售和领用、物资的追加发放、各站之间所需物资的调节、烟用物资的回收重复使用和以旧换新、损耗等方面的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烟用物资管理考核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