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卷烟销售网络运行,推动“按订单组织货源”工作,山东省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平等互利、相互合作、共同发展”要求,坚持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原则,规范与零售客户的关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平等互利原则。卷烟零售户是市场经济中独立的经济主体,是烟草公司的“客户”,是服务对象,拥有法定的经营自主权、产品选择权、信息知晓权和正当收益权,与烟草公司是地位平等、经济合作的关系。卷烟销售的一切工作都要从这个根本出发,通过制度、政策,保障和维护零售客户各项正当权益和合理收入水平,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和管理权。
公平公正原则。在专卖专营条件下,能否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零售客户,决定着卷烟销售工作水平和服务客户质量的高低,也是零售客户关注的焦点。在服务客户、货源分配、品牌营销、投诉处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各县级局及市局(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在制度设计、政策制定、措施完善过程中,都要坚持和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原则。特别是在货源分配、销售总量安排、畅销卷烟品牌(规格)数量的供应上,对城、乡客户,对不同规模的客户,都要做到政策公正公平,相对合理。
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策信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切实维护卷烟零售客户知情权的需要,也是促进卷烟规范经营的重要措施。各县级局对涉及零售客户权益的各项政策及经济信息,要明确规定公开项目、内容、程序和方法,及时向零售客户公开货源情况、紧俏卷烟供应政策、客户分类标准等信息,接受零售客户监督,做好咨询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