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服务工作,提高安全保卫服务质量,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环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近日,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采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全系统保安外包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各单位未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且需使用保安人员的,应当向社会保安服务组织聘用。提供保安服务的组织必须已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向政府职能部门申请、报批、登记注册,取得《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方可参加招投标、合同谈判,提供保安服务。
二是各单位在使用保安服务人员时,必须与提供保安服务的组织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应当载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三是各单位所使用的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工作;被招用时,年龄为18至4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安保工作;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四是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必须经其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考核合格。
五是提供保安服务的组织,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被招用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受聘保安人员要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维护服务单位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市局(公司)相关部门要建立保安人员的学习、训练、执勤、奖惩等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保卫人员素质,经常检查保安人员执行纪律、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