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三项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莱芜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多措并举,对涉及烟叶生产经营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相关工作扎实稳步有效进行。
一是强化学习抓领导。烟叶生产经营中心及两烟站组织对涉及烟叶生产经营物资采购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贯彻学习,确保全体人员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并成立了烟用物资采购项目领导小组,把自查自纠阶段的任务,根据工作岗位分解到人,进一步明确职责。
二是部门协作抓细节。市局(公司)从各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烟用物资采购项目自查专项工作组,对2008年的7类烟叶种植配套物资逐项逐条地进行自查。
三是拓宽渠道抓重点。市局(公司)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举报投诉和监督渠道,并把自查的重点放在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等三个方面,按照“三项检查”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自查,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