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近日,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局、总公司〈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对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家局《暂行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省局(公司)、各市局(公司)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廉政监督工作小组;二是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在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程序,确保对物资采购活动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物资采购主办部门要按规定主动向廉政监督工作小组报告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五是对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和物资采购主办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实行问责制。
《实施意见》的制定下发,对于江苏烟草商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局《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活动监督,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