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湖南郴州烟草商业系统开展“三项检查”工作以来,临武县烟草专卖局紧急动员、部署和行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采取“四定措施”开展“三项检查”工作。
“四定措施”,一是定机构。确定了由局长、经理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整顿办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并成立了工程、信息、办公、原烟、卷烟五个自查工作组。二是定方案。由整顿办制定总的工作方案,各个工作组按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个案,保证各项自查工作分类、分步、分项实施,确保事实查清不走过场、问题揭摆不留死角、边整边改自清自律。三是定责任。每个工作组真实、全面、准确、按时填报规定上报的自查表格与自查报告,及时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质量。整顿办针对在自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认真自纠、整改和追责,以“三项检查”工作促规范、促发展,同时,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定人员。由于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繁杂,各责任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优先安排自查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并对自查工作质量负责到底。
通过采取四定措施,该局严格按照“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程序、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的工作重点,迅速完成了宣传发动、方案制定、梳理项目、严格检查、边查边改等工作,对2007年以来实施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和工程项目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