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莱芜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整顿办在印发《“三项检查”自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项目等,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自查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了莱芜市局《“三项检查”自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报告对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公司)《“三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阐述: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局(公司)通知精神。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方案精神。三是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市局(公司)《“三项检查”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四是组织召开了“三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五是自查中除广告促销和工程项目投资,截止5月20日暂时没有发生业务外,物资采购项目发生了五笔业务:其中物资设备2笔、交通工具1笔、烟用物资1笔、低值易耗品1笔。并按照省局(公司)规定的统一表格,进行了认真填报,按时上报了省局(公司)整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