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近日,黄冈市烟草专卖局出台措施,强化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确保隐患(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市局明确规定,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线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并要求下属11个县级局,从本月22日至28日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整改和建档工作。发现隐患(危险源),要迅速制定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在28日前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局将依据各单位上报的隐患(危险源)排查档案及整改方案组织督查。对在督查中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每新发现一处危险源,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按20%、30%、50%的比例兑现到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