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近日,西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关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培训效果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市局(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办法》明确了教育培训效果评价的原则、组织领导、评价项目、评价方法、评价时间、评价流程、评价结果应用和要求等七个方面内容,并规定今后不论是市局(公司)集中培训还是部门自主培训,都必须组织效果评价,对包括学员反应评价、学习反应评价、行为评价、结果评价和专业人员工作状态的评价在内的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做出的评价结论要形成评价报告并由人力资源科进行备案。
《办法》要求,人力资源科作为培训负责部门,应全面掌握并检查培训的质量,对不合格的培训,应该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并加以纠正,其他各部门也要认真总结培训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努力把培训的作用发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