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文,下发《温州市卷烟打假联席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包括涉烟犯罪案件移送、立案监督、涉烟犯罪案件审判、涉烟犯罪案件货值计算等内容,有效地解决了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破解了适用法律缺陷和打假手段不足的难题。
一是理顺涉烟犯罪案件移送程序。《会议纪要》明确了案值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在无法查实案件当事人的情况下,由烟草部门依法先行处理。该规定破除了实践当中出现查获案标达到追刑条件,但案发当事人不在现场或逃逸,使案件侦查工作无以为继的僵局。
二是完善涉烟案件价值计算标准。《会议纪要》从操作层面明确市场中间价以查获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执行的统一批发价格为准,查获地统一批发价格目录中没有该产品的,以该产品在全国烟草行业统一批发价格目录中对应的批发价格为准。
三是理清了涉案物品处理权限。《会议纪要》对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烟草犯罪的案件,明确了涉案物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先行登记保存处理法律文书应随案移送,并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缴国库。
四是明确了非法经营罪法律适用。《会议纪要》明确了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包括无准运证,以及持有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准运证,但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活动,且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