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王一俊带领侦查监督处有关同志来到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就市局向市检一分院移送涉烟犯罪案件问题进行专题座谈和交流,双方联合签署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局副局长梁宝贵及专卖处、法规处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和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健全涉烟犯罪案件移送追刑机制、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一致认为:近年来,市局与市检一分院就涉烟犯罪案件移送追刑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此次《办法》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烟草专卖局2008年5月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烟草专卖执法活动中向检察机关抄备涉嫌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健全涉烟犯罪案件移送追刑机制的具体举措。
《办法》从案件移送范围、移送程序、审查程序、处理结果回复程序、案件研究机制以及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办法》的签署,对于进一步完善烟草与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大有效打击涉烟犯罪行为力度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