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郴州桂阳县烟草专卖局侦破一起制假、运假、售假网络案(“4·11特大制运售假烟网络案”),涉案金额108.77万元。截至目前,主要涉案嫌疑人李某、欧某、彭某、张某、王某等5人已被抓获并刑事拘留或批准逮捕。
4月9日晚22时左右,根据举报线索,郴州宜章县局联合高速公路交警在高速公路事故处理中心依法对一辆车号为湘LB××××的厢式货运车依法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司机李某,并查获大量半成品散支卷烟。经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卷烟,案值39万余元。市局领导知道此案情后高度重视,分两路指挥作战:一路与公安押送嫌疑人李某到广州开展调查;一路由桂阳稽查人员展开秘密侦察。
经积极协调,周密部署,4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桂阳县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出动10台车辆、80余人,深入到莲塘镇东流村古石下组,一举捣毁了位于该村一两层民房内的一大型卷烟制假窝点,当场捣毁YJ14-23大型卷烟机一台套,案值37万元。
5月15日,成立了以郴州市局副局长为总顾问,县公安局局长为总指挥,公安、烟草多名精干稽查人员参与的“4·11”假冒卷烟网络案专案组,提出明确责任,部署措施,加强保障,决定全力以赴查处该案,抓获制售假犯罪份子。
5月20日和28日,在专案组共同努力下,通过技术手段定位,在桂阳境内分别将制假窝点的股东彭某、欧某抓获;6月20日,根据举报,原辅材料提供者和假烟销售者张某发到湖南省境内的13万支假冒蓝软“芙蓉王”被桂阳县局依法查获,标值32.5万元。6月23日,根据情报线索,发现原辅材料提供者和假烟销售者张某在广州市内某地,专案组在广州公安的配合下,迅速出击,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7月14日,在宁远县城一小宾馆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制假烟机提供者王某抓获。到目前为止,这起特大制假、运假、售假网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阶段,将对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