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烟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昆明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广西、陕西、浙江、江苏、湖北、云南六省(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烟草专卖局的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各位参会人员对“两高”研究室起草的《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从“假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明确了打击涉烟刑事案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过一天热烈的讨论,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