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天津市津南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天津市各区县大批量分销假冒卷烟。市局稽查总队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控和排查,办案人员认为此线索可能涉及一个较大的销售假烟网络,为进一步摸清案情,在市局统一领导下,市局稽查总队和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技术侦察总队及相关公安分局于2007年10月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利用公安机关的技术手段,对涉案嫌疑人和主要活动场所进行了重点监控。经过半年的侦察,专案组发现,此案背后隐藏着一个以福建为制假源头、以广州为分销中心的庞大销售假烟网络,销售渠道遍布津、京、冀、鄂、晋、辽、黑等多个省市地区,活动相当频繁,每月仅在天津分销的卷烟就有2000万支左右。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专案组专门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司进行了汇报,专卖司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局、公安部也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并指示专案组继续侦查,适时收网。
2008年4月28日,考虑时机已经成熟,在国家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直接指挥下,专案组成员单位抽调220名公安干警和专卖执法人员,分成14个行动小组,在天津、广东同时开展行动,将已掌握的11名涉案嫌疑人顺利抓捕归案,捣毁窝藏窝点37个,当场查获假冒卷烟50多个品种共计3500余万支,案值1500万元。该案件的成功告破,有效遏制了制假、贩假违法犯罪活动,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净化了本市卷烟市场环境。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张永栋对此案的成功告破做出了批示,强调指出:“市局稽查总队、津南区烟草专卖局与市公安局、津南公安分局,严格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周密部署行动,扩大信息来源,坚持追根溯源,精心经营案件,在市烟草一局、二局、三局、东丽区局、北辰区局的配合下,于4月下旬成功告破涉及上线福建、广东和下线津、京、冀、鄂、晋、辽、黑等跨省市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得到了国家局、公安部的表彰,有效遏制了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我市卷烟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市局结合张永栋作出的批示和当前全市行业卷烟打假斗争的新形势,要求所属各分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卷烟打假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并以“10.26”特大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成功告破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广泛发动,与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分子“拼智力、拼耐力、拼实力”,在全市范围内再掀卷烟打假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