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将个人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由以前的10条提高到了50条(1万支),给各地烟草专卖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要求。为更好地应对和研究探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措施,近日,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会同销售处、法规处在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南昌市局副局长、专卖科、营销中心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
与会代表对新规定出台后对烟草专卖市场管理产生的影响以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大家普遍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专卖法各法条间的关系,体现了法治社会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对于促进卷烟大市场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同时也给不法分子规避法律规定,异地分批携带50条以下卷烟的行为带来了可乘之机,给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增加了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市场管理的难度和压力。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和解决办法。一是认真开展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把握零售户和消费者真实需求,加强有效货源组织力度,堵住利用新规定携带卷烟非法营利的源头。二是加大铁路、客运、货运系统监管力度。三是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四是加强市场检查痕迹化管理,进行重点监控和打击。五是加强真假烟鉴别培训,提高专卖人员的现场识假能力。六是加强卷烟终端市场日常监管。对市场上存在销售异动和多次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经营户进行重点监控。七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