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市宣武区法院获悉,2007年底查获的“11.14”、“11.15”两起案件的4名涉烟犯罪人员均被成功追刑并处罚金。
2007年11月14日至15日,宣武区烟草专卖局与公安宣武分局大栅栏派出所共同行动,经过48小时奋战,在宣武区大栅栏查获两个大型囤积假烟窝点,其中在桐梓胡同6号查获涉案卷烟68个品牌3486条,案值近64万元,在杨梅竹斜街88号查获涉案卷烟50个品牌1634条,案值36万余元。由于该两案案值较大,宣武区局及时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经宣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宣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33万元;被告人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32万元;被告人余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2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19万元。
两起案件的成功追刑,对无证经营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为宣武区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打击、移送、追刑等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