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安厅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了2007年度全省侦破经济犯罪的十大案例,厦门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手查获的“1·16”假烟网络案榜上有名。
2007年1月6日凌晨4时许,厦门市局稽查支队与市公安经侦支队根据群众的举报,在湖里高崎一物流公司门口抓获正在搬运假烟的涉案人员6名,查获假冒“红河”等品牌香烟近2000件,查扣作案工具丰田佳美小轿车和运输假烟的小货车各一辆,火车集装箱两个等物品。
事后,厦门市局以及市公安局的领导非常重视,两局的执法人员迅速组成专案小组,现已查明,该团伙自2006年以来,以采取“化整为零”、分批次运输等方式实施非法经营假烟犯罪活动,销售网络遍及全国10余个省市,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另逮捕6人,取保候审3人,均已移送起诉。